“李四强抢劫案”再审宣判无罪 17年终昭雪

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9日公开宣判李四强抢劫再审一案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原审判决对李四强抢劫罪的认定存在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的问题,据此依法撤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作出